餐饮单位采购、使用冷链食品明白纸

各餐饮单位:

为加强餐饮单位采购、使用冷链食品管理,防止新冠肺炎病毒“从物到人”传播,根据省、市疫情防控办工作要求,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单位采购、使用冷链食品行为,提出如下要求:

一、 严格进货查验。采购冷链食品时应索取、查验、并留存该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(仅限进品冷链食品)、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证明等文件,并将相关信息录入“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”。采购已赋码冷链食品的要通过扫“河北冷链”追溯码留存进货凭证。严禁采购、使用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。

二、 严格使用管理。严格按照《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》要求,加强对冷链食品运输、贮存、加工、使用等各环节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过程控制,开箱(包)使用时,采取消毒措施。

三、 严格个人防护。严格落实环境消杀、从业人员体温监测、健康异常报告等措施,加强从业人员,特别是接触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。

四、 广泛宣传培训。加强对从业人员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,确保人人知晓。

五、 定期核酸检测。配合疾控部门定期对库存冷链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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